以场外股票质押的方式作为增信措施,通过融资租赁方式,为上市公司及其股东提供资金服务。
基本模式(图示)
(1)若股东为企业法人,则由股东做承租人; (2)若股东为自然人,需另找关联企业,由股东与关联企业共同作为承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