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讯动态 > 行业资讯

租赁行业周报(20180115-20180121)

行业资讯
20180124

业解读

2018监管新规面面观:《商业银行委托贷款管理办法》、《私募投资备案须知》、《进一步深化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的通知》解读

资本市场正本清源,银行、券商、信托、基金等金融机构监管政策不断出台,通道业务遇到前所未有的严厉监管。在金融行业“去杠杆”、“清通道”等政策背景下,借道委托贷款输血非标资产业务遭严厉监管。

 

一、《商业银行委托贷款管理办法》解读:委贷新规封堵传统资金端

近期,监管层在先后放出资管新规、银信业务通知等“大招”之后,1月5日发布大额风险暴露新规《商业银行大额风险暴露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次日又公布了委托贷款新规《商业银行委托贷款管理办法》。至此,监管规定对于整个通道业务的全链条基本实现了全覆盖。

具体来说,资管新规针对各类资管产品的多层嵌套和通道业务加以规范,规定“金融机构不得为其他金融机构的资产管理产品提供规避投资范围、杠杆约束等监管要求的通道服务;资产管理产品可以投资一层资产管理产品,但所投资的资产管理产品不得再投资其他资产管理产品(公募证券投资基金除外)”。银信业务通知主要规范银行和信托之间的通道业务链条,将银信类业务的定义扩大到表内外资金和收益权,只要是发生在银行和信托两类机构之间的资金和收益权业务,无论表内表外,一律不允许违规投向限制或禁止领域,不允许通过信托通道规避监管指标。大额风险暴露新规要求,银行投资资管产品和ABS等要穿透底层债务人授信。

银监会1月6日颁布的委托贷款新规《商业银行委托贷款管理办法》则专门针对将委托贷款业务作为通道的做法,要求信贷资金和资管资金不得参与委托贷款业务,委托贷款资金不得投资资管产品,不得投向禁止领域。

委托贷款是银行传统的中间业务产品,在传统的委托贷款业务中,银行仅承担贷款人的职责,属于较低风险的业务。据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2017年第三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显示,截至2017年9月末,委托贷款存量规模为13.88万亿元,在社会融资规模中占比8.11%。除人民币贷款外,委托贷款规模仅次于企业债券,是社会融资途径中的第三大来源。

在金融机构表外业务监管不完善的情况下,委托贷款业务已成为金融机构实现表内资产转表外通道的重要工具之一,金融机构实质需承担较高风险。由于此前对于委托贷款的资金来源方没有明确限制,在实际业务操作中,有些金融机构或资管计划出资会采用委托贷款的形式,将委托贷款作为通道业务的一种形式,常见的目的包括:银行信贷资金通过多层嵌套,规避监管指标和资金投向限制;部分主体没有直接发放贷款资格,却可能借由委托贷款这一形式,行发放贷款之实。委贷新规对委托贷款的资金来源和资金投向实施了双向堵截。

贷资金来源来看委贷新规对资金端封堵——任何资产管理产品募集的资金都不能再发放委托贷款,而只能使用自用资金对接。新规明确禁止受托管理的他人资金作为委托方,即禁止募集的资金作为委贷资金来源。这对券商、基金子公司及私募基金有很强的针对性,这三类机构原来的债权投资模式常采用银行委贷模式。同时,商业银行不得接受来自委托人的银行授信资金发放委托贷款,即类金融机构通过银行授信取得的资金,也禁止作为委贷资金来源。此外,新规禁止具备贷款发放资质的机构作为委托人、禁止信贷资金来源作为委托贷款,即禁止倒贷。

从资金投向上,委托贷款不得投资资管产品,不得投资债券、期货、金融衍生品,不得用于股本权益性投资或增资扩股,也不得投向国家禁止的领域和用途。

 

委贷新规对ABS业务的影响:委贷ABS基础资产合法性需判断

委贷ABS是指发起机构以合法拥有的委托贷款及其附属担保权益、以及对贷款人的权利作为基础资产,以其产生的现金流作为偿付基础,通过交易结构设置及信用增级措施将其转变为可在金融市场出售和流通的证券。

经CNABS查询,截止2018年1月21日,通过委托贷款作为基础资产发行ABS合计18单,累计发行金额278.95亿元。从基础资产类型来看,主要分两类:1)远东租赁、平安租赁等外商投资类租赁公司向融资人发放的委托贷款债权;2)中建、荣盛、协信远创等地产公司旗下物业公司持有的物业费收入打包成的委托贷款债权。

租赁公司通过委贷发放资金,从业务需求分析,由于融资租赁业务需要有动产作为租赁物,委贷主要是为了满足没有租赁物或租赁物不足的客户的资金需求,比如工程建设行业。委贷监管新规出台,无疑对未来融资租赁公司发行委贷ABS的合规性产生重大影响。

 

二、中基协《私募投资备案须知》解读:委托贷款、信托贷款及借贷性质资产或其收(受)益权将不再受理备案申请

作为委贷新规的政策组合1月12日晚间,中国基金业协会在资产管理业务综合保送平台发布《私募投资备案须知》,明确提出私募基金不得通过委托贷款、信托贷款等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借贷活动。

中基协指出:私募投资基金是一种由基金和投资者承担风险,并通过主动风险管理,获取风险性投资收益的投资活动。私募基金财产债务由私募基金财产本身承担,投资者以其出资为限,分享投资收益和承担风险。私募基金的投资不应是借贷活动。对于不符合“投资”本质的经营活动不属于私募基金范围的,中基协将不再办理这些产品的新增申请和在审申请,具体包括3点:

1、底层标的为民间借贷、小额贷款、保理资产等《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相关问题解答(七)》所提及的属于借贷性质的资产或其收(受)益权;

2、通过委托贷款、信托贷款等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借贷活动的;

3、通过特殊目的载体、投资类企业等方式变相从事上述活动的。

以上监管文件设置一个月的过渡期,自2月12日起实施,以后私募基金将不得再为保理、小贷、民间借贷提供资金。

在中基协发布《私募投资备案须知》之前,近期监管部门于向辖下资管机构进行窗口指导,要求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不得参与以下贷款类业务:

1、不得新增参与银行委托贷款、信托贷款等贷款类业务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一对多)。

2、已参与上述贷款类业务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自然到期结束,不得展期。

3、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一对一)参与上述贷款类业务的,管理人应切实履行管理人职责,向上应穿透识别委托人的资金来源,确保资金来源为委托人自有资金,不存在委托人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向下做好借款人的尽职调查、信用风险防范等工作,其他监管机构有相关要求的,也应从其规定。

委贷新规禁止任何受托资金和具备贷款资质的机构作为委托人发放委托贷款、中基协停止非标私募基金的备案、证监会机构部禁止券商集合资管和基金子公司一对多专户投信托贷款,是继资管新规限制非标业务、银信合作业务被严格限制之后对通道业务、非标业务的监管延续和加码。为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整治同业业务、统一资管产品监管标准、严格规范交叉金融产品、继续拆解“影子银行”、深入整治各种违规金融行为是开年的重要监管动作。

 

三、银监《进一步深化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的通知》解读

1月13日晚,银监会颁布了《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深化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的通知》(银监发【2018】4号),涵盖22项检查要点。其中第8项检查要点“违规开展表外业务”,明确指出了表外业务范围所涉及的违规行为,内容与委贷新规一脉相承:

1)违规开展跨业通道业务,利用各类信托计划、资管计划、委托贷款等,规避资金投向、资产分类、拨备计提、资本占用等监管规定或将表内资产虚假出表;

2)接受委托人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和经营贷款机构的委托贷款业务申请;

3)违规开展资金来源或资金用途不符合规定的委托贷款;

4)委托贷款和自营业务未严格隔离风险,或未实行分账核算、分级授权管理。

表外业务就是类投行化的业务、通道类业务,包含信托资管、租赁、委贷。规避资金投向的、盲目接受资金提供方的大额度资金来回虚假贸易背景做票的、不良贷款虚假出表的,都是违规行为。

《进一步深化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的通知》重点指出,要抓住服务实体经济这个根本,严查资金脱实向虚在金融体系空转的行为、严查“阳奉阴违”或选择性落实宏观调控政策和监管要求的行为;要抓住影子银行及交叉金融产品风险这个重点,严查同业、理财、表外等业务层层嵌套、严查业务发展速度与内控和风险管理能力不匹配、严查违规加杠杆、加链条、监管套利等行为。

4号文的发布,将进一步推进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工作作为2018年工作重点。通过深化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切实巩固前期专项治理成果,持续保持监管高压态势,严肃惩处违法违规行为,着力引导银行业回归本源、专注主业、做精专业、合规经营、稳健发展,促进金融与经济的良性循环,坚决打赢银行业风险防范化解攻坚战。

 

行业资讯

江苏金租IPO顺利过会 成为金租A股第一股

1月16日上午,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江苏金租”)IPO首发申请获证监会通过,成为首家在A股上市的金融租赁公司。

江苏金租成立于1988年4月,在2014年11月完成股份制改造,注册资本23.47亿元人民币,在66家金融租赁公司(不含3家金融租赁专业子公司)中名列中游。公司第一大股东为江苏交通控股,直接持有江苏金租27.27%的股份,并通过扬子大桥和广靖锡澄间接持有22.42%的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江苏省国资委;第二大股东为南京银行,持股比例为26.84%;其他股东包括国际金融公司、法国巴黎银行租赁公司等境内外企业。

根据披露的《招股说明书》显示,截至2017年9月30日,江苏金租总资产为473.79亿元,净资产为60.69亿元。2017年前三季度,江苏金租实现营业收入15.09亿元,净利润8.67亿元,净利润水平已经超过2016年全年。在业务领域方面,江苏金租深耕水利环境设施和医疗两大领域,截至2017年9月末,江苏金租应收融资租赁款总额在水利环境设施领域的比例为41.97%,在医疗领域的比例为36.32%,这些行业受经济周期影响较小,贡献了大量租赁业务收入。

江苏金租此次发行股数不超过78221.68万股,不超过发行后总股本的25%。在募集资金运用方面,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资本金,以支持公司业务发展。根据证监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发行人应在自核准发行之日起的6个月内发行股票,预计江苏金租最迟将于2018年中完成股票发行工作,募集资金有望达到40亿元。

据市场公开信息统计,此前国内金融租赁公司中,仅国银租赁于2016年7月在香港上市,皖江金租于2015年底登陆新三板。而国内融资租赁企业已有一批在新三板或者香港市场上市:包括福建福能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康安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山东东海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等已经成功挂牌新三板;中国恒嘉融资租赁集团、中国融众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中银航空租赁有限公司等已在香港上市。此次江苏金租IPO顺利过会后,独立上市/挂牌的融资租赁公司数量将达到21家以上。值得注意的是,有个别融资租赁公司正在申请A股上市,如中建投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和聚信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已经在A股上市的排队大军中。

对于亟需扩充资本金、提升自身实力的租赁企业来说,IPO依然是最有吸引力的选项之一,未来预期将会有更多租赁公司及金融租赁公司加入IPO的热潮之中。

 

大连出台融资租赁企业扶持政策 将保护租赁物权作为工作重点

近日,辽宁省大连市发布《大连市促进融资租赁企业发展扶持办法》,鼓励融资租赁企业服务实体经济,对于符合条件的融资租赁项目最高补贴500万元,企业高管最高奖励30万元,这一政策已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办法》要求大连市各级相关部门为融资租赁企业提供良好营商环境,采取鼓励企业接入央行征信中心、通过法律层面促进融资租赁交易相关担保物抵质押登记、给予汽车融资租赁企业抵押登记支持等三大措施,重点关注融资租赁物权的保护工作。

对于大连市在2018年1月1日以后开展的融资租赁项目,《办法》提出对适用方向领域内、切实服务实体经济的直接租赁业务给予实际发生金额2%的补贴,单一项目累计不超过300万元;售后回租业务给予实际发生金额1%的补贴,单一项目累计补贴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此外,参与大连市PPP项目的融资租赁企业可在竣工后按实际发生金额的4%获取补贴,单一项目补贴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对于融资租赁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大连市政府在《办法》中亦明确了相应奖励。对于当年新增业务规模达1亿元以上的融资租赁企业,企业高级管理人员至少可获得3万元,奖励奖励金额可达30万元。

依据《办法》,大连市商务局将在每年3月20日前印发年度申报融资租赁企业扶持资金工作通知,组织项目申报,符合条件的融资租赁企业需向注册地区商务部门提出项目申请报告及相关材料。

 

融资租赁首谈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影响 专题论坛圆满落幕

1月19日下午,由广东省融资租赁协会主办、广州南沙融资租赁工作组支持、深圳市融资租赁行业协会与融易学金融学院协办的《粤港澳融资租赁行业高峰论坛》在深圳五洲宾馆举办。来自粤港澳三地的金融租赁、融资租赁企业和行业专家学者界人士齐聚深圳,围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带来的机遇与挑战”主题内容进行交流探讨。

本次论坛共分享了6大议题,从解读湾区内的支持政策到融资租赁如何助力区域经济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服务实体经济、高端装备制造业、中小企业及在航空领域发展机遇等内容进行了深度探讨。

广东及珠三角作为华南地区的经济高地,几大重点城市,如深圳、广州、南沙、珠海、东莞、佛山等在金融、贸易、制造业、服务业等领域各具优势,尤其南沙自贸区近年来在融资租赁行业的发展效果显著,广州南沙融资租赁工作组副组长、南沙金融局综合处处长陈琴针对南沙自贸区融资租赁发展政策在会上进行了深入解读。

本次论坛还邀请了著名融资租赁学者屈延凯先生,并发表了以“新时代、新使命、新领域”为主题的精彩分享。作为国内第一批引领融资租赁行业发展的专家,屈延凯先生对行业有着深度的认识思考,他从行业的发展历史分析到目前整个大环境下融资租赁业务的特点,监管政策的变化和未来的发展趋势等诸多值得探讨的问题。

当前是我国融资租赁行业十分难得的战略发展机遇时期,企业要在发展的同时也要积极响应国家的政策。对此,广州越秀租赁有限公司总经理张磊分享“融资租赁助力区域经济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主题内容时提到:企业要不忘“服务实体经济”的初心,牢记“助力区域经济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这一使命,努力为融资租赁行业的转型升级和区域经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目前广州正在加快建设国际航运中心、物流中心、贸易中心和现代金融服务体系,以及国际航运、航空、科技创新三大战略枢纽。在政策的支持下,南沙域的飞机融资租赁发展最为迅速,相信未来会成为湾区内的一大特色产业。为了让参会企业全面了解这一业务,星宇飞机租赁有限公司CEO刘浩然先生分享了“粤港澳大湾区航空领域的发展与机遇”主题内容,详细分析了我国飞机租赁的业务类型和操作模式。

近两年来融资租赁公司转型、脱虚入实的呼声越来越高。但如何转型却是摆在众多租赁公司特别是初创、小型租赁公司面前的难题。广东瑞银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总经理张俊受邀出席论坛并针对第三方租赁公司发展路径进行了深度探讨。他表示:随着我国产业结构的调整,租赁行业是有下一步发展机遇,也给我们第三方租赁公司带来一个广阔的市场空间,而需要做的就是找到优质的资金和优质的资产来匹配。

作为推动工业转型升级的引擎,高端装备制造业对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由制造业大国向强国转变具有战略意义。深圳金海峡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总经理于洪锋先生在分享中提到,广东在重大技术装备研制、设计和成套能力方面发展迅速,自主创新能力及品牌影响力不断加强,并形成了核电、风电等新能源发电设备、船舶制造与海洋工程装备、航空工业装备、轨道交通装备汽车产业、智能制造装备等七大高端装备产业体系,因此,作为支持实体经济的创新型金融工具,融资租赁在服务湾区内实体经济企业高端装备制造业发展依然有很大的优势。

同时,融资租赁也是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融资来源,英吉斯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总经理彭晓晨在分享中提到:粤港澳地区的创新型科技公司众多,一些中小型企业在发展初期需要较大的资金成本支持,而由于银行的政策限制,中小型企业很难获得授信和较高的额度。因此,融资租赁在区域内依然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